:: 办 事 指 南::
户籍办理
婚姻登记
车辆驾驶
道路交通
交通违章
社会保障
养老保险
失业保险
计划生育
劳动就业
教育考试
民政福利
殡葬管理
机动车登记备案的手续
·
单位车辆到所在区县交通支(大)队集体办理
·
个人车辆,车主有驾驶证的随驾驶证的登记备案一同办理,车主无驾驶证的到机动车行驶证登记地址所在区县交通支(大)队办理。
申请办理驾驶证审验
驾驶员按照以下规定到交通支大队或车管所(含车管分所)申请办理驾驶证审验:
·
持有准驾车型A、B、N、P驾驶证的、持有准驾车型C从事营业性运输的和年龄超过60周岁的驾驶员,每年审验一次,审验时填写《驾驶员审验、换证申请表》,并经身体检查合格。
·
持有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的,两年审验一次,审验时不需填写《驾驶员审验、换证申请表》,免身体检查。
·
交验机动车驾驶证。
·
交验身份证明。
驾驶员转籍
·
持有本市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员转往外省市的,驾驶员应当到车管所填写《驾驶证转籍申请表》,交验有效机动车驾驶证和身份证明,办理驾驶员转籍。
主办:中共灵宝市委 灵宝市政府 承办:河南省灵宝市文联 地址:灵宝市金城大道
电话:(0398)8858344 电子信箱
:
lbwb@vip.371.net
传真
:(0398)8858344 维护:黄超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