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市顺发塑料筐厂年产180万个塑料筐生产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9年1月1号实施)等相关规定,现将灵宝市顺发塑料筐厂年产180万个塑料筐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公示内容
灵宝市顺发塑料筐厂年产180万个塑料筐生产项目位于三门峡市灵宝市焦村镇沟东村。本次项目为改扩建工程,该项目总占地20亩,投资280万元。目前本项目已在灵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代码为2018-411282-29-03-020851。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注意事项
公众可对项目建设可能带来的环境影响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提出建议或意见。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受项目直接、间接影响一级关注该项目的单位和个人。
征求公众的主要意见:①对该项目的意见和建议;②对该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的意见和建议;③对该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公示时间及方式:公示有效时间为自本公示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写信、发邮件、打电话等形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意见。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向环境影响评价单位以及政府环保部门反映。
(1)环境影响评价单位:黄冈翱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曹工 联系电话:18530891893
E-mail: ccyy214 @126.com
(2)建设单位:灵宝市顺发塑料筐厂
联系人:席原波 联系电话:13849820798
通讯地址:三门峡市灵宝市焦村镇沟东村
E-mail:1048808483@qq.com
附件1:《灵宝市顺发塑料筐厂年产180万个塑料筐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链接:https://pan.baidu.com/s/1WYVU0PjOU9ITr-49xupk9A 提取码: 73ny
附件2:公众意见表
灵宝市顺发塑料筐厂
2020年8月23日
- 上一篇:关于2020年度三门峡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及要求的通知[ 08-14 ]
- 下一篇:2020年灵宝市公开引进优秀人才公告[ 10-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