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财政预算公示资料目录
一、2019年财政收支预算编制指导思想及原则
二、灵宝市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三、2019年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四、举借债务情况
五、2019年本级汇总的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六、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八、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
九、2018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十、一般公共预算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情况
十一、2018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十二、2019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
十三、2019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十四、2019年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情况
十五、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算
十六、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
十七、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情况
十八、2019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
十九、2019年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
二十、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等绩效目标
以下为文字说明
第一部分 2019年财政收支预算编制指导思想及原则
2019年财政收支预算编制指导思想及原则编报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等文件精神,对2019年预算指导思想和编制原则说明如下: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和财政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以经济高质量发展为目标,继续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优化支出结构,严格压缩一般性支出,加大对重点领域支持力度;坚持依法理财,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积极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进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提高资金配置效益,集中财力保障重点支出和民生支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切实保障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
遵循原则:一是集中财力,保障重点。严格控制和压减一般性支出,集中财力保障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支出。严格落实厉行节约各项规定,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二是开源节流,约束有力。积极运用财税政策培植壮大财源,依法依规加强收入征管,努力做大财政“蛋糕”。严格按照预算法规定编制预算,强化预算约束,推进建立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三是突出绩效,提高效益。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扩大预算绩效管理范围,着力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四是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收入预算安排实事求是、积极稳妥,充分考虑减税降费政策影响,与经济社会发展新情况相适应,与财政政策相衔接;支出预算安排区分轻重缓急,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确保财政可持续发展。
其他事项说明:
1.根据机构改革方案,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在2018年的基础上修订相关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2.因当前市直部门机构改革正在推进中,各部门“三定”规定尚未印发,涉及机构改革部门2019年预算暂以我市机构改革方案及当前单位现有职能职责和基础信息为基础编制,待部门预算批复后再根据各部门最新“三定”规定调整相应预算安排,届时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备。
3.部分表格总数与分项加总数略有差异,主要是相关数据以万元为单位、四舍五入因素所致。
第二部分 灵宝市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灵宝市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
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2019年5月12日在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何江涛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灵宝市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士提出意见。
一、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面对日益严峻的经济形势和更加艰巨收入任务的挑战,我市财政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深入贯彻落实灵宝市委十二届四次、五次全会、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精神,以综合治税为抓手,全力以赴组织收入,在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的基础上,有效保证了脱贫攻坚、大气污染防治等重点工作和重点项目建设,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较好地完成了全年财政预算任务。
(一)2018年预算收支情况
1. 一般公共预算
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2018年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31000万元,实际完成211013万元,为预算的91.3%,比上年下降3.2%;批准的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支出400033万元,执行中,加上上级补助、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调入资金、收回存量资金、调减支出等因素,调整为497132万元,实际完成497132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同比增长20%;批准的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41832万元,实际完成189482万元,为预算的133.6%,同比增长61.1%;批准的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313139万元,在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上,调整为440314万元,实际完成448477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1.9%,较上年增长49.2%。
2018年全市收入规模在三门峡市排名第二,支出规模居三门峡市第一,为全市经济发展提供了可靠的财力保障。
2. 政府性基金预算
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2018年市本级基金预算收入55499万元,执行中,因国有土地出让金增加,在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上,调整为99499万元,实际完成69192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69.5%,较上年增长90.7%;批准的基金预算支出45097万元,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调整为116418万元,因上级转移支付,调整预算数为127674万元,实际完成119468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3.6%,同比增长87.1%。
3.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2018年全市社保基金预算收入101170万元,实际完成118784万元,占预算的114%,较上年增长25%;批准的社保基金预算支出97042万元,实际完成101994万元,占预算的105%,较上年增长31%。
(二)政府债务情况
2018年上级财政核定我市政府债务限额231128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23223万元,专项债务107905万元。
2018年,上级财政转贷我市政府债券58152万元,其中:一般债券9230万元(新增9230万元),专项债券48922万元(新增48922万元)。新增一般债券9230万元,用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5227万元,寺河旅游公路2077万元,农村标准化卫生室建设1926万元;新增专项债券48922万元,雨污分流安排支出41000万元,棚户区改造支出7922万元。
截至2018年底,政府债务余额合计204427万元,其中:一般债务96705万元,专项债务107722万元。我市政府债务余额未超过上级规定限额。
上述财政收支和政府债务数据为快报数,在完成决算审查汇总及与市财政结算后还会有所变动,决算结果届时报市人大常委会审批。
二、落实市人大决议和主要财政工作情况
按照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有关决议和意见,财政部门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强化组织收入措施;完善预算约束机制,科学统筹资金使用;深化财政改革,加强对财政资金全方位监管,为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了有效的财力保障。
(一)以税收征管年为契机,充分发挥综合治税的组织、协调作用。面对不断加大的下行压力和国家环境治理对企业生产带来的不利局面,加上营改增等清费减税效应对我市的不利影响,全市上下,紧盯目标、精准施策,确保了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一是优化税收组织机构,不断加强资源整合。对原综合治税领导小组10个专项工作组进行整合、归并精简为6个工作组,每个小组由一到两名副县级领导牵头,进一步明确各组职责,细化任务分解,抽调精兵强将、实行集中办公;利用国、地税部门合并后的资源优势,对办税服务大厅进行资源整合,提高办税服务效率。二是完善工作机制,科学制定考核办法。通过市综合治税及资金保障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各专项工作组周例会、月总结,解决征管工作难题;将各专项工作组人员全部纳入市综合治税办公室集中管理,年终统一考评,坚持把考核结果与干部年度考核、表彰奖励、推荐使用“三挂钩”,极大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科学制定出综合治税工作“月点评,季观摩”考核办法,对6个专项工作组及59个成员单位综合治税工作进行全面考评。三是督导考核,持续跟进。市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6个专项工作组、13个乡镇和有具体协税护税任务的单位加强督查,全年累计督查300余次,完成税收6.86亿元。四是发票摇奖工作成效显著。发票摇奖活动自2017年8月启动以来,连续成功举办了10期,累计输入发票总数达22.9万张,活动的开展,增加了财政收入,规范了发票使用行为,提高了商户诚信纳税的意识。五是简政放权,规范非税管理。保持收费清理改革成果,控制涉企收费项目不增加;加大非税收入稽查,以查促缴,对水利局等5个单位进行了稽查催收;实行以票控费、以票控税,规范了用票行为,加强了票据管理。六是主动服务企业,积极涵养税源。市领导带头,深入东方辅机、金源矿业等各大国有企业和召威公司、振宇公司等民营企业开展上门服务,就企业发展的瓶颈问题,积极协调寻求解决途径,做好放水养鱼,涵养税源。
(二)全力支持经济转型发展,做好重点工作的资金保障。一是向上争取资金成效显著。不断发挥部门优势,分析和研究上级政策和资金支持方向,围绕脱贫攻坚、百城提质建设、棚户区改造、土地整治、美丽乡村、一事一议、交通、水利、教育、文化事业等领域向上争取各类转移性支付资金32.9亿元,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突出作用。二是全力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在财政困难情况下,不断加大资金筹措力度,全年投入扶贫资金14287.7万元,其中市本级3404.5万元,易地扶贫搬迁融资资金5475万元;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支出14595万元,有力推动了我市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和乡村振兴战略,支持了我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三是充分发挥债券资金优势。努力向上级财政部门争取新增政府债券资金58152万元,利用政府债券再融资3723.2万元,缓解了我市的财政压力。四是继续盘活存量资金。按照国务院以及各级财政部门要求,对结转两年以上的存量资金全部收回统筹使用,共盘活存量资金5000余万元。五是大力支持企业发展。积极申请上报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140.8万元;为红亭驿旅游有限公司、黄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外贸企业等拨付省级高成长服务业引导资金、进口贴息项目补助资金498万元,有力支持了我市企业发展。
(三)持续做好“补短板、惠民生”工作,确保民生福祉不断增进。全年,财政用于科教文卫、社保就业、“三农”建设、环境保护等民生方面的支出达360244万元,民生支出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比重的72.4%。一是在教育文化体育方面,为7.6万余名中小学生拨付公用经费6239.1万元,为13.1万学生发放免费教课书741.8万元,为17140名学生发放寄宿生生活补助960.5万元,为3963名高中生发放国家助学金396.3万元,为1037人次学生免学费、住宿费115.1万元;投入资金5800余万元,免费开放各种场馆设施,积极做好文物、遗址的保护工作,开展好各种文化体育活动。二是在改善群众生活和困难群体救助方面,共筹措社保参保资金14404万元,为城乡患者报销医疗费37361万元,减轻了群众就医负担;发放城乡低保资金3459.1万元,全市8440户、13877人实现了应保尽保,困有所济;救助城乡患者5991人次,发放医疗救助款388.7万元,对全市9.9万名60岁以上老人发放“新农保”资金15756.5万元;充分发挥灵宝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作用,结算垫付案件20笔,拨付垫付金额 64.6万元,尽到了社会救助义务。三是惠农政策再加力,举办了63期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班,使3275名农村劳动力得到了技能培训;投入资金1500万元,用于农村垃圾综合整治,农村环境状况得到明显改善。
(四)财政改革持续深化,服务质量逐步提升。围绕“提升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增强服务本领”目标,不断深化财政改革,促进了财政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一是全面推行财税改革工作,坚决落实中央、省实行的环境保护税、水资源税改革工作,做好相关税法的宣传与实施。二是在全省县级首家推行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并在全市范围内全面铺开,各单位报账员无需到财政局盖章、到银行排队即可报账,真正实现全自动化支付,吸引了10余家兄弟县市前来参观学习。三是积极开展财政预决算公开工作,严格按照《预算法》要求,对全市和各部门的财政预决算进行全面公开,并逐一进行督导检查,全面接受人大和社会监督。四是规范推动我市PPP项目有序发展,根据财政部工作意见,及时对不符合条件的3个PPP项目进行退库处理。同时,根据我市财政承受能力状况,2018年申报入库PPP项目3个,总投资56.3亿元,入库项目个数和总投资均位居三门峡市各县(市、区)首位。
(五)加强源头治腐力度,筑牢大监督平台。以加强预算约束为出发点,以对重大项目资金和重大财税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为重点,不断完善财政监督工作机制。一是“三公”经费控制更加有力。认真落实中央、省、市“过紧日子”的有关要求,严格预算刚性约束,严控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和公费出国,将有限的资金节约在财政。二是政府采购、投资评审工作成效突出。坚持以公开招标为主的采购方式,全年办理采购1186次,实际采购29200万元,节约资金2700万元,节约率达9.2%;不断规范操作规程,完成评审项目181个,审定金额109442万元,审减9135万元,审减率8%。三是公务卡支出更加规范。全市共有200个预算单位纳入公务卡支出管理,办理公务卡3941张,刷卡10888笔,公务卡报销金额达2400余万元,公务卡支出占非转账支出98.7%,提高了公务支付透明度。四是专项资金监督更加深入。将财政监督与预算执行、会计质量检查结合起来,围绕脱贫攻坚、惠农补贴、社会保障、项目建设等专项资金,深入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堵塞漏洞,规范了财经行为,维护了财经纪律。五是国有资产监管体系改革持续深化。根据国务院关于国企改革工作部署,结合我市现状,搭建灵宝市国有资本“三位一体”监督管理新体系,做到政企分离,国资办行使国有资产管理监督职能,两大平台公司具体负责业务运营;不断完善金融防控机制,成功化解企业金融风险;借助资本市场,为下属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向国家发改委申请发行“绿色债”延期一年已获审批,缓解了企业融资困难,降低了企业的融资成本;通过混合所有制改革,实现了金源朝辉、华鑫铜箔等企业的股权出让,实现股权多元化,增强了企业的活力;充分发挥信息化大数据功能优势,完善了国有资产管理预警机制;对43家单位上报价值达1782余万元的废旧资产进行了规范管理;通过公开招标对上交的公务用车及罚没物资,进行了5次依法拍卖,做好公车改革后执法执勤车辆保障工作,确保执法资源集中为一线服务。
一年来,市财政部门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监督,积极解决社会反映的财政方面问题,主办灵宝市级人大代表建议2件,政协提案3件;协办三门峡市级人大代表建议1件,灵宝市级人大代表建议6件,政协提案5件,办复率与代表满意率均达100%。
以上成绩的取得,是上级和市委科学决策、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市政协有效监督、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全市各乡镇、各部门以及全市人民真抓实干、共同努力的结果。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财政工作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财政收支矛盾进一步加剧,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面临压力较大;二是预算的刚性约束有待增强,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仍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三是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仍需要继续加强防范等,对于这些困难与问题,我们将认真听取各位代表、委员的意见和建议,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加以解决和完善。
三、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一方面,国家将实行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政策,进一步深化增值税改革,加上生态环境治理等因素,对我市以黄金等贵金属生产为主导的税源结构造成很大影响,财政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另一方面,国家对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的支持,以及省、市对我市转型发展带来的各种政策机遇,加上我市“三块地”建设所带来的巨大红利,为我市的财源培植提供了足够的发展空间。
(一)2019年财政工作指导思想与编制原则
根据市委对全市工作的总体部署,全市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和财政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以经济高质量发展为目标,继续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培训费等一般性支出,不断优化支出结构,加大对重点领域支持力度;坚持依法理财,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积极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进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提高资金配置效益,集中财力保障重点支出和民生支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切实保障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
在今年的财政收支预算编制中,我们主要遵循四个原则:一是集中财力,保障重点。严格控制和压减一般性支出,集中财力保障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支出。严格落实厉行节约各项规定,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二是开源节流,约束有力。积极运用财税政策培植壮大财源,依法依规加强收入征管,努力做大财政“蛋糕”。严格按照预算法规定编制预算,强化预算约束,推进建立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三是突出绩效,提高效益。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扩大预算绩效管理范围,着力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四是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收入预算安排实事求是、积极稳妥,充分考虑减税降费政策影响,与经济社会发展新情况相适应,与财政政策相衔接;支出预算安排区分轻重缓急,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确保财政可持续发展。
(二)财政收支安排意见
1. 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安排。2019年我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安排为239000万元,按同口径折算较2018年执行数增长13.3%,其中:市级125727万元,较上年执行数下降33.6 %;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支出470043万元,较上年执行数下降5.4%,其中:市级支出360599万元,较上年执行数下降19.6%。
2.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60640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长276.7%,支出115104万元,较上年执行数下降3.7%。
3.社会保障基金收支预算安排。社保基金预算收入115169万元,为上年执行数的97%;社保基金预算支出96283万元,为上年执行数的97%。
4. 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0000万元,调入一般预算10000万元。
(主要收支项目安排情况详见附表)
需要说明的是,根据预算法第五十四条规定,预算年度开始后,预算草案在人代会批准前,可以预安排部分支出。截至目前,市本级已足额保障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经费和机构运转所需经费,并根据部门申请,预拨了部分重点项目支出。因当前市直部门机构改革正在推进中,各部门“三定”规定尚未印发,涉及机构改革部门2019年预算暂以我市机构改革方案及当前单位现有职能职责和基础信息为基础编制,待部门预算批复后再根据各部门最新“三定”规定调整相应预算安排,届时再向市人大常委会汇报。
四、2019年财政重点工作
(一)全力以赴组织好收入,不断提高收入质量。一是在税收征管上下功夫。充分发挥综合治税领导小组在税收组织工作中的领导作用,不断强化各专项工作组和各乡镇及协税护税成员单位在税收征管中的作用,坚持依法治税、综合治税、科学计税、精准收税,整合各专项小组的力量,协调各部门积极开展税收宣传、税源普查等基础性工作,掌握主体税种和其他小税种的分布情况,严厉打击偷税、漏税、逃税等违法行为,确保收入目标落实到位。二是加强非税收入征管。不断加快财税改革步伐,积极做好非税部分职能向税务部门的移交及衔接工作;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收入、执法部门罚没物资和国有资产处置收入等非税收入,摸清底数,强化依法依规管理;继续做好以票控费、以票控税,做到非税稽查常态化,实现以查促收,堵塞征管漏洞。三是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各专项工作组通过召开周例会、市综合治税办召开月例会等形式,针对税收征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办法。四是完善督导考评机制。在做好经费保障的基础上,对完成税收任务的单位,给予表彰奖励;未完成任务的,要对相关责任人予以问责。五是强化宣传引导。利用好《金城传媒》、《灵宝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和微信平台,广泛宣传税法知识及我市综合治税措施及成效,对典型案例及时曝光,切实发挥纪委、公检法等部门的执纪作用,为大力维护税收秩序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二)着力推动三产融合,不断激发内生活力。一是支持苹果小镇建设,加快乡村振兴发展。围绕全市打造“节会经济”、“一村一品”发展思路,支持办好“苹果花节”、“农民丰收节”、“苹果采摘季”等节会,全力支持我市开创乡镇发展新模式。二是大力支持豫陕合作先行试验区建设,加快工业转型发展。紧盯工业发展“三化一高”方向,发挥政府引导、企业主体作用,鼓励黄金企业走出去,为我市工业发展提供保障;加快金城冶金、压延铜箔、锂电铜箔等重点项目发展,为转型发展奠定坚实基础;依托潼关、豫灵产业园的优势,吸引更多资金、项目落地,大力实施晋陕豫黄河金三角经济协作区——豫陕合作先行试验区建设。三是借“双城发展”契机,以旅游带活“三产”。不断加快河道治理、樱花公园、职教园区、人防疏散基地等项目建设,提升城市发展品位;利用好灵宝资源优势,支持各大景区提质发展,积极开展研学旅行;支持“灵宝小吃”做大做强,让灵宝小吃走向全国,顺利实现跨越发展 。
(三)增加基本民生保障投入,提高人民幸福指数。以百城建设提质为契机,大力支持文明城市创建,扎实做好民生实事工程,确保财政支出和新增财力的多半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一是加快脱贫攻坚步伐,优先从快拨付扶贫资金,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监管,继续加大财政支农投入,推进特色农业转型升级。二是大力支持教育文化体育事业发展,继续做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加快城乡学校改扩建工作,深入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和实训基地建设,提升职教服务发展能力,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健全学生资助制度,让更多孩子享受到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做好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工作,支持传统文化的传承保护与发展;做好我市全民健身馆和老年体育健身广场的资金保障工作,解决群众健身难的问题。三是不断提高社会保障能力,支持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和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工作,支持食品安全、疫苗等药品安全监管;不断提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保障水平;做好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孤儿养育等提标工作,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提高创业培训、转移就业等社会服务能力;支持棚改安置建设工作,更好解决群众住房问题。四是加快城市化建设进程,大力支持金城大道东延、开元大道提升改造等城市道路路网建设,加快城市河流水系综合治理、城市游园等项目建设,持续提升城市品位。五是坚决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不断加大向上争取资金力度,积极筹措资金,全力支持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等生态环境治理工作。
(四)加快财政体制改革步伐,强化资金监督成效。一是加快推进县乡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逐步形成依法规范、权责匹配、协调配合、运转高效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体系。二是按照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要求,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改革,不断提高中期财政规划的科学性,增强对年度预算的约束和指导作用;严格落实预算公开各项规定,全面提高预算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加快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加强新增重大政策和项目预算审核与事前绩效评估,将审核与评估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参考依据。对预算执行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四是强化专项资金监督。对涉农资金、重点领域的专项资金,做到财政监督以事后为主向事前、事中为主的转变;强化会计执法监督,不断完善内部监控机制,对单位及财务人员违反会计相关规定的情况进行严肃处罚。五是不断深化国有资产管理改革。以混合所有制改革为突破口,持续激发国企发展活力;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购置、调配、处置管理,完善国有企业母子公司各项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对子公司的监督和管理;搞好国有股权管理,做好国有及国有控股、参股企业税后利润的收缴工作,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五)加大税源培植力度,提升财政收入质量。一是大力支持招商引资,进一步优化招商引资工作环境,加强对重点项目的服务支持,推进项目落地,加快项目建设,尽快形成生产经营能力;二是继续深入开展“千名干部帮千企”活动,进一步落实对辖区内重点税源企业及税源潜力企业的领导干部联系制度,深入国有、民营等不同类型企业调查研究,牢牢掌握税收主动权;三是围绕“夯实存量,着眼增量、预警评估”,加大对建筑房地产、矿山、第三产业、国有不动产租赁等领域和重点税源企业管理监控力度,进一步增强组织收入的针对性和时效性,确保各项税收依法征收、应收尽收,促进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四是切实落实国家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有关政策,利用好各种政策性资金,大力支持产业集聚区建设、特色商业区建设,为中小企业发展做好服务保障。五是利用好我市文化资源优势,支持旅游产业发展,通过办好苹果节会、函谷关、寺河山研学游等活动,发展壮大乡村旅游,构建全域旅游新格局。
各位代表,全面完成今年财政收支预算,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要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和指导,全力以赴完成全年财政各项工作任务,为我市擦亮叫响“黄金之城、苹果之乡、道家之源”城市品牌,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而努力奋斗,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第三部分 2019年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2019年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2019 年上级补助我市转移支付收入100908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11104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85615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4189万元,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收入277万元。具体项目情况如下:
1、返还性收入11104万元,其中:增值税税收返还5636万元,公安交通管理经费补助基数383万元,所得税基数返还5085万元。
2、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85615万元,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28638万元,结算补助收入2551万元,资源枯竭型城市转移支付补助收入6600万元,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收入1938万元,城乡义务教育转移支付收入711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转移支付收入1501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转移支付收入1158万元,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收入1177万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收入34万元,固定数额补助收入17112万元,其他一般转移支付收入4280万元,均按上级提前下达数安排。
3、专项转移支付收入41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17万元,教育1431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12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60万元,农林水2344万元,商业服务业等216万元,均按上级提前下达数安排。
4、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收入277万元,其中:农村危房改造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199万元,城乡医疗救助资金78万元。
第四部分 举借债务情况说明
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2018年上级财政核定我市政府债务限额231128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23223万元,专项债务107905万元。
2018年,上级财政转贷我市政府债券收入58152万元,其中:一般债券9230万元(新增9230万元),专项债券48922万元(新增48922万元)。新增一般债券9230万元,用于用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5227万元,寺河旅游公路2077万元,农村标准化卫生室建设1926万元;新增专项债券48922万元,雨污分流安排支出41000万元,棚户区改造支出7922万元。
2018年我市政府债券还本付息4979万元。
截至2018年底,我市政府债务余额合计204427万元,其中:一般债务96705万元,专项债务107722万元。我市政府债务余额未超过上级规定的限额。
2019年我市政府债券还本付息预算数为11239万元。
第五部分 2018年本级汇总的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经汇总市直部门2019年三公经费数为2117万元(因公出国(境)费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11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02万元,公务接待费692万元),较上年减少206万元,下降8.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审批,严控公务接待,车改后保留车辆减少,相应车辆运行维护费减少。
第六部分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关于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的说明
我市收入预算239000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27987 万元,增长13.3%。其中,税收收入172100万元,增加46241万元,增长36.7%;非税收入66900万元,减少18254 万元,下降21.4%。主要项目情况是:
1、增值税49281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20688万元,增长72.4%。
2、企业所得税9525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4405万元,增长86.1%。
3、个人所得税4334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2290万元,增长112.0%。
4、资源税15963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6805万元,增长74.3%。
5、城市维护建设税6097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2782万元,增长83.9%。
6、房产税4737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2287万元,增长93.3%。
7、印花税2508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1319万元,增长110.9%。
8、城镇土地使用税7347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3292万元,增长81.2%。
9、土地增值税5631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2592万元,增长85.3%。
10、车船税2925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1489万元,增长103.7%。
11、耕地占用税2628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1368万元,增长108.6%。
12、契税56000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减少3780万元,下降6.3%。
13、其他税收收入5124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453万元,增长9.7%。
14、专项收入3986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973万元,增长32.3%。
15、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18940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4624万元,增长32.3%。
16、罚没收入10836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2652万元,增长32.4%。
17、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30149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4262万元,增长16.5%。
18、其他收入2989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730万元,增长32.3%。
第七部分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的说明
2019年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70043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27089万元,下降5.4%,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9813万元,增加170289万元,增长576.8%。
2、公共安全支出21427万元,减少2484万元,下降10.4%。
3、教育支出63642万元,减少4642万元,下降6.8%。
4、科学技术支出1050万元,减少6412万元,下降85.9%。
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981万元,减少840万元,下降14.4%。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097万元,增加2090万元,增长4.6%。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4472万元,减少47108万元,下降46.4%。
8、节能环保支出1488万元,减少7107万元,下降82.7%。
9、城乡社区支出9450万元,减少8840万元,下降48.3%。
10、农林水支出34428万元,减少31746万元,下降48.0%。
11、交通运输支出3692万元,减少7380万元,下降66.7%。
1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358万元,减少24646万元,下降94.8%。
1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640万元,减少672万元,下降29.1%。
14、金融支出120万元,增加70万元,增长140%。。
15、国土资源气象等支出350万元,减少1931万元,下降84.7%。
1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329万元。
17、住房保障支出8847万元,减少61320万元,下降87.4%。
18、粮食物资储备支出1564万元,减少1005万元,下降39.1%。
1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071万元。
18、预备费5000万元。
19、债务付息支出3176万元,增加319万元,增长11.2%。
20、其他支出2048万元,减少3124万元,下降60.4%。
第八部分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预算情况的说明
2019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60599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878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5196万元,占支出的34.7%;项目支出235403万元(含提前告知36021万元),占支出的65.3% 。主要支出科目情况是: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2732万元,占执行数的552.5% 。
2、公共安全支出21427万元,占执行数的89.8% 。
3、教育支出63568万元,占执行数的93.3%。
4、科学技术支出1050万元,占执行数的14.1%。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569万元,占执行数的83.5%。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408万元,占执行数的103.0%。
7、卫生健康支出53971万元,占执行数的54.9%。
8、节能环保支出1488万元,占执行数的43.1%。
9、城乡社区支出8298万元,占执行数的54.2%。
10、农林水支出26915万元,占执行数的62.2%。
11、交通运输支出3642万元,占执行数的33.2%。
1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358万元,占执行数的5.2%。
1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640万元,占执行数的70.9%。
14、金融支出120万元,占执行数的240.0%。
15、援助其他地区支出350万元。
1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329万元,占执行数的116.3%。
17、住房保障支出8358万元,占执行数的12.0%。
18、粮食物资储备支出1564万元,占执行数的60.9%。
1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071万元。
20、预备费5000万元。
21、债务付息支出3176万元,占执行数的114.2%。
22、其他支出1565万元,占执行数的37.9%。
第九部分 2019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的说明
2019年我市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66009万元,其中:,主要支出科目情况是:工资福利支出13135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177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879万元,主要科目支出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01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69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32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万元。
2、公共安全支出1768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32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361万元。
3、教育支出5184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705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60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185万元。
4、科学技术支出24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1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万元。
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80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9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16万元。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98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221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566万元。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133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876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56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万元。
8、节能环保支出80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4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58万元。
9、城乡社区支出313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2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0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万元。
10、农林水支出570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94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3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18万元。
11、交通运输支出126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2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7万元。
1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87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5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万元。
1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0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7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2万元。
14、国土资源气象等支出223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95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81万元。
15、住房保障支出356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564万元。
16、粮食物资储备支出16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万元。
1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1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4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4万元。
18、其他支出63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1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万元。
第十部分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2019 年上级补助我市转移支付收入100908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11104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85615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4189万元,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收入277万元。具体项目情况如下:
1、返还性收入11104万元,其中:增值税税收返还5636万元,公安交通管理经费补助基数383万元,所得税基数返还5085万元。
2、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85615万元,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28638万元,结算补助收入2551万元,资源枯竭型城市转移支付补助收入6600万元,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收入1938万元,城乡义务教育转移支付收入711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转移支付收入1501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转移支付收入1158万元,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收入1177万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收入34万元,固定数额补助收入17112万元,其他一般转移支付收入4280万元,均按上级提前下达数安排。
3、专项转移支付收入41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17万元,教育1431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12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60万元,农林水2344万元,商业服务业等216万元,均按上级提前下达数安排。
4、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收入277万元,其中:农村危房改造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199万元,城乡医疗救助资金78万元。
第十一部分 2018年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2018年上级财政核定我市政府债务限额231128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23223万元,专项债务107905万元。
2018年,上级财政转贷我市政府债券收入58152万元,其中:一般债券9230万元(新增9230万元),专项债券48922万元(新增48922万元)。新增一般债券9230万元,用于用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5227万元,寺河旅游公路2077万元,农村标准化卫生室建设1926万元;新增专项债券48922万元,雨污分流安排支出41000万元,棚户区改造支出7922万元。
截至2018年底,我市政府债务余额合计204427万元,其中:一般债务96705万元,专项债务107722万元。我市政府债务余额未超过上级规定的限额。
第十二部分 2019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
2019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69983万元,其中本级收入260640万元,上级提前下达转移支付277万元,上年结余收入8206万元,调入资金860万元,其中:
本级收入项目260640万元,包括:
1、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2000万元。
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258000万元。
3、污水处理费收入640万元。
上级提前下达转移支付277万元,包括:
1、三财预【2018】952号文件下达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中央和省级资金199万元。
2、三财预【2018】965号文件下达2019年城乡医疗救助金78万元。
第十三部分 2019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2019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6998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15104万元,调出资金154879万元,其中:
本年支出项目115104万元,包括: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出103463万元;
(1)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18000万元;
(2)城市建设支出49764万元,
(3)土地出让业务支出5500万元,
(4)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30199万元
2、其他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1500万元;
3、其他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2000万元;
4、政府债券本金支出4000万元;
5、政府债券利息支出4063万元;
6、用于城乡医疗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78万元。
提前下达转移支付支出277万元,包括:
1、三财预【2018】952号文件下达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中央和省级资金199万元。
2、三财预【2018】965号文件下达2019年城乡医疗救助金78万元。
第十四部分 2019年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情况
2019年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提前下达转移支付支出277万元,包括:
1、三财预【2018】952号文件下达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中央和省级资金199万元。
2、三财预【2018】965号文件下达2019年城乡医疗救助金78万元。
第十五部分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说明
2019年我市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为10000万元,主要项目为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企业利润收入。
第十六部分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说明
2019年我市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为10000万元,调出资金10000万元。
第十七部分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转移支付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结合我市实际情况,2019年我市未发生国有资本经营转移支付资金,特此说明。
第十八部分 2019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
2019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一、编制原则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单独编报,与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相对独立,有机衔接。编制的总体原则是:“统筹兼顾、收支平衡”。
二、编报范围
2019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范围包括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
三、收入预算编制情况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主要包括保险缴费收入、财政补贴收入、利息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下级上解收入、转移收入和其他收入。2019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15169万元,比2018年完成数增加3615万元。各项保险基金的具体收入情况是:
1、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2038万元,增加5516万元。
预算增加主要原因是个人缴费由原来的100元调整为200元。
2、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8203万元,减少9683万元。
预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完成数里补记有2017年收入数。
3、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预算收入41707万元,减少3260万元。
预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大王、阳店居民113900人转入示范区。
4、生育保险基金预算收入529万元,减少162万元。
预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收入完成数中补记2017年325万元收入。
5、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收入32693万元,增加3974万元。
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缴费基数、缴费人数相应增加,因此基金收入预算增加。
第十九部分 2019年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
2019年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96283万元,比2018年完成数减少3085万元。各项保险基金的具体支出情况是:
1、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4303万元,增加1617万元。
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发放标准提高。
2、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4798万元,增加1510万元。
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就诊人次数增加;医疗费用增长;大病人次上升较快。
3、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预算支出31783万元,减少10262万元。
预算减少主要原因是:大王镇、阳店镇城乡居民113900人转入示范区。
4、生育保险基金预算支出768万元,增加184万元。
预算增加主要原因是:工资基数增大;因二胎政策放开,原每月20人左右享受待遇增长到每月80人左右享受待遇。
5、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支出34631万元,增加3866万元。
预算增加主要原因是:影响支出增加三大因素退休人员人数增加;退休人员待遇调提高调整;存在滞后办理退休补发问题。
第二十部分 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等绩效目标
2019年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等绩效目标说明
一、 重点项目情况
2019年我市重点项目包含:金城大道东延项目、五条城市道路维修改造项目、函谷关樱花园项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等。
二、 重大政策
按照《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落实好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减轻居民负担。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我县通过采取各项措施大力推进减税降费政策的落地,有效激发了企业的发展活力,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进一步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力争使财政资金的安排使用更趋合理、有效。要求各单位编报县重点项目时,必须编制量化的绩效目标,明确资金用途和预期目标,经绩效评价后确定是否应纳入预算的项目和资金额度。对纳入预算的项目,把绩效目标生成批复表,随年初预算一同批复给单位,以便在年度执行和结束后考核项目的实际绩效,使绩效管理涵盖专项资金实施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不断提高财政支出效率与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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