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顺合建材有限公司年处理50万吨废石综合利用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一、项目名称
年处理50万吨废石综合利用加工项目
二、项目简介
建设规模为年处理50万吨废石,场地位于灵宝市朱阳镇运头村,占地面积6350平方米。原材料为矿山生产废石。主要设备有:颚式破碎机、立式复合破碎机、洗砂脱水一体机、袋式除尘器、皮带运输设备等。生产工艺为:放料-鄂破机-传送-制砂机-筛选-洗砂-成品。
三、环境影响概述
1、废气的影响
项目施工期施工过程中由于建筑材料等装卸、运输等过程中有粉尘逸散到周围环境空气中,施工车辆排放的尾气会对空气造成一定影响。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粉尘经洒水抑尘、袋式除尘器处理后能够满足相应排放标准。
2、废水的影响
施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经收集、沉淀后用于洒水抑尘、不外排。
运营期产生的盥洗废水就地泼洒抑尘,旱厕定期清掏用于肥田,不外排;生产废水及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综合利用,不外排。
3、固废的影响
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运往垃圾中转站;建筑垃圾能利用的部分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部分则运往建筑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
运营期产生生活垃圾经收集后运至垃圾中转站;设备维修产生边角料收集后外售;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作为产品外售;沉淀池底泥压滤后定期清理外售,固废得到合理处置。
4、噪声的影响
施工期施工机械作业噪声经合理布置、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维护保养等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噪声为生产设备及车辆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减震垫、建筑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可满足相应标准。
四、环境影响结论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各类污染物均能实现达标排放或合理处置,对外环境影响较小。对厂区卫生防护距离内敏感点进行搬迁,满足要求。从环境保护角度出发,本项目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事项及起止时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是项目附近村庄居民、城市居民,县、乡政府等有关部门和关心本项目建设的社会各界热心人士。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对本项目建设和生产营运的态度,对项目建设和生产运营的要求和意见,对项目环保方面的建议要求等。公众可以通过致电建设单位或对以上单位提交信函、书面意见的方式进行公众参与。
建设单位名称:灵宝顺合建材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贺总
联 系 电 话:13703811629
建设单位地址:灵宝市朱阳镇运头村(邮编472500)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灵宝顺合建材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24日
- 上一篇:中共灵宝市委宣传部2018年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10-25 ]
- 下一篇:灵宝市及各部门2017、2018年预决算公开信息[ 10-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