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市中原城中村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告
灵宝市中原城中村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告
一、项目名称
灵宝市中原城中村改造项目
二、项目简介
灵宝市中原城中村改造项目东临经三路,西临经四路,南临纬七路,北临五龙路,项目总投资70783万元,安置房建设总费用约为14169.41万元。安置区总占地面积108.68亩,本次安置房占地面积为56.03亩,约为37353.52㎡。本次安置房总建筑面积70500 m2,其中地上建筑 63500 m2(含住宅56400m2,配套用房7100m2),地下建筑7000 m2。
三、环境影响概述
1、环境空气的影响
项目施工期施工过程中由于建筑材料等装卸、运输等过程中有粉尘逸散到周围环境空气中,施工车辆排放的尾气会对空气造成一定影响。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停车场废气经排风系统独立送风、排风,排气口设置在绿化带,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水环境的影响
施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经收集、沉淀后用于洒水抑尘、不外排。
运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向灵宝市污水收集管网,合理处置。
3、声环境的影响
施工期施工机械作业噪声经合理布置、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维护保养等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噪声为社会噪声、交通噪声及相关配套设备(供水泵房、配电房等)产生的噪声,经基础减振、墙体隔声,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规范其商业操作、营业时间以及货运路线,实行限速禁鸣,合理设置小区进出通道,道路两旁均种植高大树木、绿化带;做好地下车库出入口降噪措施等措施,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的影响
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运往垃圾中转站;建筑垃圾能利用的部分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部分则运往建筑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
运营期产生生活垃圾经收集后运至城市垃圾中转站处理。
四、环境影响结论
本项目在认真落实各项环保治理措施后,项目所排各项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可以实现其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协调发展。从环境保护角度出发,本项目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事项及起止时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是项目附近村庄居民、城市居民, 县、乡政府等有关部门和关心本项目建设的社会各界热心人士。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对本项目建设和生产营运的态度,对项目建设和生产运营的要求和意见,对项目环保方面的建议要求等。公众可以通过致电建设单位或对以上单位提交信函、书面意见的方式进行公众参与。
建设单位名称:灵宝城投豫资城乡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章引串
联 系 电 话:13839833031
建设单位地址:河南省三门峡市灵宝市金城大道(邮编472500)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本公示张贴之日起10个工作日。
灵宝城投豫资城乡发展有限公司
2017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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